菏泽市牡丹区中医医院医学装备(心内科)采购项目变更公告
一、采购人:菏泽市牡丹区中医医院
二、采购代理机构:山东东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三、项目名称:菏泽市牡丹区中医医院医学装备(心内科)采购项目
四、项目编号:DSZBCS2019-069
五、采购方式:竞争性磋商
六、项目内容:
包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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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购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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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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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算金额(万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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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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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动脉内球囊反博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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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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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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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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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流量氧疗呼吸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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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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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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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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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电运动平板实验仪(带测血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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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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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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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原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:
1、潜在供应商应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,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。
2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在国内具有合法销售资格并提供相应服务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;
3、须提供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》或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》(含附表);
4、本项目不接受同一品牌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同时投标,以先供应商报名为准。需提供生产厂商进口产品(针对境内生产企业)或境外生产企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(指定的代理人)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(授权书上必须注明本项目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、品牌、型号);所报货物生产厂商医疗器械注册证(含附表)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商或境内代表机构(指定的代理人)公章;境内生产商的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》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;
5、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及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,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;
6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。
八、现变更为:
1、潜在供应商应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,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。
2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在国内具有合法销售资格并提供相应服务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;
3、须提供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》或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》(含附表);
4、本项目需提供所报货物生产厂商医疗器械注册证(含附表)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商或境内代表机构(指定的代理人)公章;境内生产商的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》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;
5、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及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,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;
6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。
其他内容不变
九、本项目联系人:
采购人:菏泽市牡丹区中医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:山东东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地 址:解放南街506号 地 址:菏泽市牡丹区长江路西段(泷泽花园)
项目联系人:李主任 13853095638 项目联系人:董胜 19953036679
十、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、山东采购招标网、山东东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同时发布。
2019年09月30日